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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的成功之路(1)
2008-04-17 18:26:44
国际货运代理的成功之路
国际货运代理的成功之路(1)
一、提升传统货运代理业务
中国货运代理市场正逐步成为全球市场的一部分,并经历着全球市场的潮流。虽然中国货运代理行业仍公认为是朝阳行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无论是客户方面、竞争对手方面,还是从有关法律法规方面都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对此,货运代理企业不能墨守成规,持操旧业,只做纯粹代理人的单一业务,而应该认清变化的形势,调整经营模式,力求适应市场的需求,满足不同客户的要求,在传统货运代理业务的基础上,扩充业务范围,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创造条件尽最大可能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以及其它更多更好更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以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在新的市场条件下取胜。
货运代理企业要提升自己的竞争优势,笔者认为关键因素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增加直接客户
增加直接客户,尤其要同关键客户建立直接关系。确定并建立自己的客户群体是货运代理企业开展业务的前提,而直接客户的多与少是关键。只有直接客户多了,才能够确保获取更高的利润率,保持对客户的控制和业务的持续性。同时要进一步发展与客户的关系,有效地在市场中培养忠诚客户,尤其是能够带来利润的客户,必须争取留住他们。
(二)揽取海外客户
走出去揽取海外买方客户的货物。目前采取FOB出口的货物已占中国整个出口货物的80%,并已形成海外客户在国内指定货运代理为其提供服务的格局。国内由谁代理,选择权和控制权完全取决于国外买方。这样国内的货运代理要想寻找生意,必须与海外买方建立联系,采取充当海外买方在国内的指定货运代理。
(三)掌握住承运人
对承运人要有掌握力。只有这样才能使货运代理的客户从承运人处获得更加优惠的费率,确保运力紧张时货运代理客户的货物能够获得充足的舱位,而不被拒装或甩货。
(四)利用手中资源
充分利用自己手中已经控制的资源。依托自己手中所控制的关键资产向客户提供全面的货运代理服务,如提供内陆水运码头、内河班轮、保税仓库、集装箱堆场/集运站、集装箱等,以此达到“锁定”客户的目的。
(五)维系与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
应同相关政府部门及单位,如海关、商检、港务局等建立与保持密切而良好的关系,以帮助货运代理的客户加快港口货物清关和及时办理其他手续,体现货运代理企业的能力与办事效率。
(六)海外管理能力
加强海外营运管理能力。管理好海外承运商与代理的运做,确保始发地和目的地门到门的服务质量。
(七)提供增值服务
为客户提供最佳增值服务的解决方案。货运代理企业替客户提供一揽子服务,尤其是针对国内CIF出口的客户,要想方设法争取多一些服务环节,这样做一方面方便客户,另一方面货运代理可获取更高的服务费用,增加收入来源,稳定客户。
(八)采用项目管理方式提升市场竞争
货运代理采用项目管理方式提升市场的竞争能力。通过实施项目管理把部分相关人员临时抽调到同一个组织中,形成矩阵式作业团队,目标一致,直接面向客户开展工作,有效克服传统作业模式的不足,同时既可达到培训、锻炼与提高货运代理企业一般人员素质,又可提升管理人员的科学管理水平。实践证明,采用项目管理是提升传统货运代理业务与增强传统货运代理竞争力的一种很好的方法和途径。
二、开展当事人业务
从传统的纯粹的代理人身份走出来的货运代理为了进一步拓宽业务,开始以当事人的身份积极开展更为广泛的业务。这样做虽然风险大些,但做得好,经济效益较之单纯的代理业务要可观得多。
(一)纯粹代理人业务已不能满足客户要求
货运代理作为纯粹代理人所从事的传统业务,其好处是投资少、成本低、责任轻、风险小;不利的一面是获利少,而且已不能满足当今客户的要求,限制了自身业务范围,影响到货运代理行业的生存与发展。
国际间的贸易往往需要由内陆运输、海上运输以至航空运输才能完成。一般来说,航空公司只扮演实际承运人的角色,其货物来源主要靠空运货运代理为其揽取与提供;船公司则与航空公司不一样,船公司除实际承担运输外,亦可直接向进出口商揽取货物;至于内陆运输,则主要是由货运代理为客户安排汽车、火车、仓储、文件及报关等手续,货物运至港口后,也代为安排预订舱位和装船等工作。
货运代理从事这些业务时,并不是承运人,不取得对货物的控制权,不负责在目的地交付货物。他的任务是充当货方的代理人,与(海运或铁路运输或公路运输或空运)承运人联络,以及对海运和其他运输之间的必要步骤做出安排。由于不负责承运,只负责联系运输、落实承运工作,所以只要他在选择承运人上尽了合理谨慎之责,就算履行了合同。在此情况下,货运代理仅为托运人的代理人。
在承办货物进口业务时,货运代理受货方委托承接洽谈进口舱位,为货方选择资信可靠、运价合理、船期合适的船舶承运进口货物。然而,作为货运代理在海运提单及货物买卖合同中往往以“通知人”身份出现。根据货主的委托,如果货物卸下后无需中转,则货运代理只负责承办进口到货后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报关、报验等业务,甚至送货上门;如果货物卸下后需中转,则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选择国内最佳运输方式,把货物运抵目的地。
在承办出口货物业务时,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而非以自己的名义同第三人签订运输合同,并且不代表承运人签发海运提单,仅代理安排出口运输及有关各项出口业务,承担代理的义务。虽然货运代理有时可提供与运输有关的储存、包装、递交、报关和验收等活动,但他毕竟不是承运人或当事人。也就是说,当货运代理接受货主委托,承接各种进出口货物、援外物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各种非贸易物资的海、陆、空运输,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配载、接交、报关、报验、代储、代运和过境运输业务时,只要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他就是纯粹的代理人,作为代理人只要他本身无过失,包括选择第二人无过失,他(对于第三人造成的货损货差)是不承担责任的。在他安排的运输合同中,当事人是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当货物发生损坏或丢失时,他可以协助货方向有关责任人追偿,但这并非是他的义务,故这种纯粹代理人的角色逐渐不被货方所欢迎与接受。从托运人的角度看,他们更欢迎货运代理以当事人的身份去缔结运输合同。
(二)向当事人角色蜕变
20世纪60年代开始,集装箱化运输已成为国际贸易的显著特征。集装箱的出现,使货物贸易的一体化成为可能,从而显著地提高了搬运与运输的效率。同时,由于海运集装箱船以及滚装船的技术革新,提高了海上运输的效率和安全程度。在内陆运输中,搬运和运输总体的效率,也由于专门用于集装箱的各种运输机械的开发而得以提高。并且由于采用标准化集装箱,海陆联运各种方式中的转运也变得容易多了,运输合同当事人开始享受到海陆联运的安全、迅速与经济实惠的优越性。目前,除成品以外,原材料、液体货物以至生鲜、冷冻食品等几十种货物,均使用各种专用集装箱进行“门到门”的运输。
伴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兴起,货运代理在提供这种服务中所扮演的角色发生了变化,成为了当事人。货运代理开始签发自己的提单,直接承担在运输途中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责任,成了无船承运人,即不拥有船舶而从事海上货物运输的人。当托运人托运时,无船承运人根据自己与船公司签订的运费协议或经船公司确定运价后,向托运人报价。无船承运人通常还承接货物或集装箱在装船前的陆上运输,并负责货物的出口报关及单证制作。当货物装上船后,无船承运人在收到船公司签发的提单的同时,签发自己的提单给托运人以便结汇。货物抵达目的港后,收货人通常要到无船承运人的代理处凭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换取船公司的提单,再凭船公司的提单到船公司代理处办理提货手续(根据《汉堡规则》和中国《海商法》有关规定,无船承运人属于承运人的一种)。原则上,货运代理若签发自己的货运提单,便成为承运人,承担提单上所规定的承运人的一切责任与义务,当然亦享有承运人的一切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货运代理与委托人的关系是承运人的身份,与实际承运人的关系是委托人的身份。
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尤其是作为承运人从事一些新的业务,往往投资多、成本高、风险大、责任重,但获得较高利润的机会也大,并且符合市场潮流,能满足客户的要求,是大有发展前途的。
集装箱化运输,给货运代理提供了另外一种拓展业务的机会,即拼箱和拆箱服务。由于部分发货人的货物不能单独装满一个集装箱,因此有仓库设备的货运代理便可以将运往同一目的地但属于不同发货人的货物拼装于一个集装箱内,然后以整箱货的价格交给船公司承运。这样既可赚取运费差价,又可赚取货物的拼箱及拆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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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理开发的进程与人员培养
2008-04-17 18:17:35

海外代理开发的进程与人员培养
我们在上两期与诸位谈过海外代理的作用及海外代理协会的研究,当中收到读者来信,要求谈谈海外代理开发的人员;同时,在拜访客户的过程中,不少货运企业主观器重海外代理开拓板块,但客观对人员的招聘及团队的建设无从下手,往往陷入一个三难的困境,“要么没有人去做,或者有人却请不起,再者请得起的不放心。”这确实一个难题,本期就此抛砖引玉,愿能百花争鸣。
首先,海外代理的开发的进程
中国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历史,与世界各国的情况大同小异。早在通过丝绸之路与欧亚各地通商时,就有报关行业,在郑和下南洋、下西洋、东渡日本时,发展了海运。1950 年,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成立,作为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货物运输的总代理,开创了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先河。笔者的好友来自日本的日新集团,该集团于1955年便开始与中国的货运代理合作,可谓是海外代理合作的先驱者。
90年代初(以1993年为标志),国内货运代理开始起步,当中有涌现了像大连锦程(原锦联进出口货运代理公司)、上海亚东等物流企业。这些企业的出现,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历史同步,由国家主导的计划经济过渡到民营经济的发展促使民营货运企业的诞生及发展。而上述企业为代表的海外代理发展是属于初期的阶段。
2000年以后,靠出售提单、倒卖差价、套取佣金牟取暴利的时代已经过去,货代业开始自我调整,开始在服务增值上发力,当中最突出的便是经营海外代理。在此过程中,来自香港的货运代理企业可以说是起到了启蒙的作用。大量依靠“FOB 指定货”经营的香港货运企业给国内的货代上了很好的一课,其中,森邦、联逸可谓其中的代表性企业。笔者02-03年多于香港,在其中感受到了“海外代理指定货”对一家货运公司的重要性,也正式开始了自己的海外拓展之旅。
其次,海外代理开发的现状
目前,依据笔者的观察,海外代理开发的现状是比较简单的,但对民营货运企业是紧迫的。在这当中,外资企业占据海外代理指定货的大部分份额。特别是在2005年4月1号后,货代企业设立由审核制改成登记制以后,已经为外资企业打开了市场大门。笔者长期留意各种招聘广告,在2006年全年,招聘“客服”、“海外代理维护员”等职位的大多是国外物流业巨子,如DHL、SCHENKER、FEDEX等,到了2007年,可以看到中型的海外货代企业开始招聘,如“瑞士理运”、法国班瑟等。可以说,在2007年,海外的货运企业基本完成了在国内的布局,在维护其自身的海外指定货上,只要攻克“水土不服”的毛病,将会成为市场上的狼群。
关于港资,在2005年后的CEPA 协议的生效后,港资物流企业大举进入内地。一些国外物流公司借助其在香港子公司提前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美国BAX在广州设立的伯灵顿货运代理(广州)有限公司,是CEPA框架下第一家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港商独资子公司。当中,深圳的裕骏达国际货运在海外代理的开发上是相当值得研究的,其海外代理部门的规模强大,操作成熟,在市场营销上聘请外籍人士专项开发。
至于民营企业,已经实现资本原始积累的,开始在海外重要的港口进行直接投资布局。如亚洲德科物流在迪拜开设分公司,上海亚东今年在美国芝加哥开设分公司(其负责人在临走之时也曾与笔者会面,我赠其在美国考察时候收集的关于美国市场的调查问卷);还有部分意识到海外代理重要性的,开始加入各种国际货代组织。如江苏恒通2001年加入WCA、锦城物流2004年加入WCA、森航国际2004年加入MTG等。最后,也就是现在市场上的后入者,开始参加协会、招聘海外代理人员、进行海外营销的货运企业。
最后,海外代理开发人员
海外代理开发是需要有专人、部门进行的,这是不容置疑的。但就目前的调查看,大部分企业的心态还是“拿来主义”,“有客源”、“有经验”往往是招聘的主要条件。笔者挑选了最近的一则具有代表性的招聘广告如下:
海外代理招聘职位的基本要求。
( 1 ) . 本科以上学历,英语能力强,英语六级以上
( 2 ) . 有海外开发经验,一到两年以上外贸物流经验
( 3 ) . 熟练掌握对海外代理商渠道销售和物流
( 4 )有一定的客户源,熟悉海外代理相对应航线
事实上,由于海外代理开发的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2000-2005 年间从事此类业务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在本企业有相当的职务及相应的薪酬福利; 2005-2007 年之间入行的,在 2 年的积累当中,往往不愿轻易更换环境在新的货运企业继续从事相关业务。这就导致了海外代理人员招募的难题 — 招不起人,招不到人。
“拿来主义”不见效,那就自行培养。但现实的情况是,在货运企业的三个基本元素,操作敬仰、市场营销、财务基础的限制下,如果要培养海外代理人才,没有 6 个月的投入,基本是不可行的。笔者在培训当中曾经有 1 货运企业在去年招聘 2 名留学生专门从事海外代理的开发。其真正开始进入回报阶段是在今年的 5 月,接下厦门出口到埃及的大宗石材出口。这也是一个
具有远见并且成功的典型。
还有一种心态是担心对人才进行培养后,其流失导致损失的恐慌。但现实中成功开发货运代理企业,而又成功留住人才的企业比比皆是,反而不对人才进行培养更不能留住人。这种心态,不仅耽误了人,也延误了企业。
如果“拿来主义”走不通,“自行培养”时间成本过大,怎么办呢?只有通过第三方的培训 — 专门针对海外代理开发的培训。就培训成本与“自行培养”的时间成本而言,前者还是值得的。尤其在外有外资货代虎视眈眈,内有竞争同行咄咄逼人的现状,如果还依靠拉时间的战术,似乎市场不会再给机会了。
最后,本期就海外代理的开发进程及人员的培养做了分析,从 1955-1993 的国家垄断阶段, 1993-2000 的国内货运代理放开阶段,到 2000-2005 的民营、港资、外资发展阶段,我们不难把握住货代市场发展的脉搏。走国际化、开发海外代理将成为未来的主流,而人员的开发,如果拿来不得,那就自行培养,如果自行太慢,那就请人培训。
